不動產證券化 本周開跑

發佈時間: 2003-09-29 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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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定本周發布實施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處理辦法,及相關申請書文件與格式,最快本周就可開始受理業者申請募集發行不動產證券化商品。 立法院臨時會7月初三讀通過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後,不動產業者及金融業者即躍躍欲試,積極規劃各種不動產證券化商品,財政部也加快腳步訂定相關子法,以利業者申請。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草案,是相關子法中最重要的法案,這項辦法發布實施後,就可受理業者申請。這項草案財政部已在月中預告,預定本周正式發布實施。 財政部也將趕在本周公布相關申請文件及格式,屆時,有意申請募集發行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的業者,就可以開始送件。 由於商品的設計規劃也需要時間,業者不見得會那麼快送件,但從法令程序來看,開始受理申請,也等於宣示不動產證券化商品開始鳴槍起跑。 這項處理辦法主要規定,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採申請核准制;受託機構私募受益證券,兼採申請核准及申報生效制。 不過,不動產業者投資設立的不動產信託業,在設立的初期即前三年內,仍須採取申請核准制,三年以後才能適用申報生效制。 根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不動產證券化包括兩種:「不動產投資信託」(先發行證券募集資金,再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先將不動產信託,再據以發行證券募集資金)。 對手中有不動產的業者來說,除了可以「不動產資產信託」方式,發行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籌措資金外;也可以不動產租金收入等受益權為標的,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兩者本質上很像,只是法律關係上的差異。 電話:04-23160106 傳真:04-231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