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理新竹公道三都計案聽證程序

發佈時間: 2017-11-22 09: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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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2017年11月21日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2次會議,有關新竹市政府所提「擴大及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案第一案部分住宅區、道路用地、河川區、非都市土地為園道用地、河川區兼供園道使用)(配合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案」,委員會認為新竹市所提之方案尚有爭議,且涉及技術性、專業性之事證或爭點,認有舉行聽證之必要,因此決議由內政部依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辦理聽證。 內政部指出,該都市計畫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於2016、2017年召開多次會議,獲致初步建議意見,因持贊同或反對意見之民眾意見分歧,且涉及交通專業技術性之事證或爭點,符合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之情形,並斟酌同點第2項之規定,認有舉行聽證之必要。21日召開的第912次會議,委員會即採納專案小組建議,決議辦理聽證。新竹公道三的都市計畫案,將成為內政部第一個辦理聽證的案件。 內政部表示,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於2016年10月31日訂頒,目的是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強化土地決策正當性。此外,為強化聽證程序的公正性,內政部也於同年10月27日遴選出第1屆聽證主持人。同時,為充實內政部辦理聽證程序之量能,2017年4、5月舉辦兩場部內聽證工作坊,並透過反覆討論,於10月完成供部內同仁參考的作業手冊,以增進部內同仁辦理聽證知能。 內政部強調,聽證程序在不同行政決策領域的運作方式都相當不同。對於涉及大量當事人的土地案件,實際操作上如何兼顧各方利益、達到正當行政程序的要求,都需要透過相當程度的整備,才有可能建立起人民對於聽證制度的信心。內政部將以嚴肅、認真的態度,辦理新竹公道三都計案的聽證程序,聽證結果將再併全案提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未來該案件相關的聽證資訊,將公開在內政部全球資訊網的聽證專區(http://www.moi.gov.tw/chi/chi_legal),關心本案的民眾可以隨時上網關注。 內政部說明,該都市計畫案係新竹市政府為辦理新竹市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新闢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道路,而變更部分住宅區、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該案經1994年該計畫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時決議保留,又於2009年第二次通盤檢討時決議暫予保留、另案辦理。新竹市政府為加速道路開闢工程進行、避免延宕,依2009年都委會決議,並經新竹市都委會2016年6月24日第255次會議審決通過後,提送計畫書、圖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出處網址:https://ppt.cc/fH9i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