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賣大陸豪宅 陸委會要罰

發佈時間: 2003-10-18 14:40:44
LINE-SHARE FB-SHARE
大陸富豪來台促銷位於上海的「世茂濱江花園」豪宅,陸委會要罰。副主委陳明通表示,大陸房地產並非允許輸入項目,委託、受託或自行在台從事廣告或其他促銷活動的業者,依法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已通知主管機關內政部處理。 內政部昨天已派人到世茂集團舉行展售會的遠企飯店拍照、蒐證。地政司副司長蕭輔導說,如證明有違法事實,地政司就會將本案簽報給部長室,再決定罰鍰金額。 昨天起一連3天在遠企為旗下的上海世茂濱江花園舉辦展售會,又在報上刊登全版廣告。陸委會搬出兩岸條例,宣告此舉已然觸法。陳明通說,依本條例許可輸入或往來之大陸地區物品,得在台從事商業性廣告活動;但大陸不動產非屬輸入物品,也並非經許可往來事項,仍不得在台從事廣告活動。 電話:04-23160106 傳真:04-231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