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將開徵 首次可用信用卡繳款

發佈時間: 2003-10-30 14: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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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今年度的地價稅將從後天十一月一日開始開徵,繳納期限因為今年的十一月三十日適逢星期日,故順延到十二月一日止;並首度可以利用信用卡繳稅。而使用牌照稅則到明天、三十一日截止,提醒尚未繳稅的民眾,要記得繳納。 財政部表示,土地稅的繳稅方面,除了以現金、支票、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以及電子錢包繳稅外,今年又多了信用卡繳稅,使用信用卡繳稅需支付發卡機構手續費,費用標準要洽各發卡機構。 財政部說,信用卡繳稅的使用方式如下:一、限本人(或企業負責人)名義所持有的卡為限。二、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http://paytax.nat.gov.tw)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以上資料將會列印在稅單上)、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就完成繳稅程序。三、發卡機構核發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四、授權繳稅完成後,不得取消或更正,可利用該電話語音或網站查詢信用卡繳稅紀錄。五、期間自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一日二十四時止。稅捐處將會寄發繳納證明書。 財政部呼籲,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的納稅義務人,要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地價稅款。 電話:04-23160106 傳真:04-23130523